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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wiki汽車產品准入管理

汽車產品准入管理

2026-08-20 07:40:01

汽車產品准入管理係指工業和信息化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同技術標準,對道路機動車輛產品進入市場前嘅安全性、環保性、節能性同防盜性能等進行審核同給予許可嘅監管制度。產品准入許可係《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同產品准入管理辦法》(工信部第 50 號)確立嘅“雙准入”制度(企業准入 + 產品准入)嘅關鍵環節,係汽車產品合法上市銷售嘅前置條件

法律依據同核心框架

產品准入管理嘅直接法律依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同產品准入管理辦法》以及《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同產品准入管理規定》等。工業和信息化部透過發布《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同產品公告》嘅方式,向社會公布獲得准入許可的產品資訊

產品准入審查嘅核心要求係:申請准入嘅道路機動車輛產品必須滿足安全、環保、節能、防盜等技術標準,以及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同發布嘅安全技術條件。對於新能源汽車產品,仲要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專門檢驗項目同依據標準,並經國家認定嘅檢測機構檢測合格

2027 年新規定:產品審查要求升級

2026 年 1 月,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修訂版《道路機動車輛產品准入審查要求》,自202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修訂版圍繞“堅固安全底線、適應產業變革、規範市場秩序”三大目標,對產品准入標準進行咗系統性升級

可靠性試驗上升為強制性要求。新規定首次明確將傳統汽車產品可靠性試驗要求納入准入審查,傳統乘用車、客車、貨車須參照《汽車可靠性行駛試驗方法》(GB/T12678—2021)開展唔低於3 萬公里嘅可靠性驗證試驗;電動汽車可靠性行駛試驗總里程為相應燃油車輛定型試驗規程規定嘅 50%,即1.5 萬公里。這意味著此前作為推薦性標準嘅內容正式升級為強制性門檻,從源頭遏制車企為搶市場過度壓縮開發週期導致嘅質量安全隱患

智能聯網安全要求全面納入。產品審查要求新增咗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軟件升級(OTA)等管理要求,強化咗對組合駕駛輔助同自動駕駛功能產品嘅安全審查。產品適用標準體系更新為 6 部分 152 項標準,涵蓋一般安全 37 項、主動安全 25 項、被動安全 27 項、節能環保 17 項、新能源 44 項、智能聯網 2 項。智能聯網汽車同在線升級(OTA)被正式納入產品定義範疇

產品技術要求進一步細化。新規定提高咗產品尺寸允差、關鍵零部件等安全要求,明確車輛產品參數標稱值允差範圍要求,新增多用途貨車、封閉式貨車等 11 類產品技術要求,並加強對採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產品嘅應用評估,提出相應嘅安全性、可靠性測試要求同運行監測要求

准入流程

產品准入申請透過工業和信息化部官網“政務服務行政許可業務受理系統”線上申報。工信部委託技術服務機構對產品嘅標準法規符合性進行技術審查,並透過部門戶網站公示申請准入嘅車輛新產品相關資料。根據技術審查結果同公示反饋意見,工信部就係咪同意產品准入作出決定。辦理時限係自受理之日起 20 個工作天完成(技術審查時間唔計算在內)

申請材料主要包含:道路機動車輛產品同類別、特點、技術功能等情況說明;產品主要技術參數(包含基本特徵參數、安全環保節能防盜性能相關參數同圖片);產品檢驗資料(包含檢驗項目統計表、樣車情況說明、檢驗報告等);合法使用產品商標嘅說明材料(首次申請時提供)等

同召回管理嘅銜接

產品准入管理同召回管理形成“事前准入防範、事中過程監管、事後追溯問責”嘅全鏈條閉環。產品准入申報時需完整填寫組合駕駛輔助系統同 OTA 升級相關技術參數,並納入生產一致性管理,同時向市場監管總局備案,以保障缺陷調查同召回管理嘅實施。新規定明確要求採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產品須提出相應嘅運行監測要求,進一步壓實企業主體責任,防範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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