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 App
關注我們
  • Facebook
  • YouTube
  • Instagram
  • TikTok
  • X
首頁wiki自動駕駛法例

自動駕駛法例

2026-08-20 03:50:00

自動駕駛法例係指為規範自動駕駛汽車嘅研發、測試、准入、上路通行及意外責任釐定而制定的一系列法例、標準同技術規範嘅總稱。隨著自動駕駛技術從測試驗證邁向規模化商用,中國正構建一個「國家立法定底線、地方先行探路、標準技術支撐」嘅多層次法例體系,核心目標係為 L3 級及以上自動駕駛汽車嘅合法上路同責任界定提供法律依據。

法例體系架構

中國自動駕駛法例體系正處於從「政策引導」向「法律規管」轉型嘅關鍵期,主要係由三個層次構成:

國家立法層面,《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係核心上位法。現行法例基於「人係駕駛主體」嘅傳統邏輯制定,對 L3 級及以上自動駕駛嘅路權、責任歸屬等缺乏明確規定。目前,公安部正積極推動道路安全法修訂,擬對自動駕駛汽車嘅道路測試、上路通行、交通違法同事故處理相關責任追究等內容作出詳細規定。該法已列入 2025 年國務院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

強制性國家標準層面,2026 年 6 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就《智能連網汽車自動駕駛系統安全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报批稿)公開徵求意見。該標準擬取代原有推薦性標準,首次以強制性技術規範形式為 L3、L4 級自動駕駛劃定法律底線——企業一旦違反即構成違法。標準要求自動駕駛系統安全水平應至少達到「合格且專注駕駛員」水平,並將呢個抽象概念拆解為感知、決策、控制、人機交互、故障處置、場景合規、安全驗證七大維度嘅可量化技術指標。

地方先行立法層面,目前全國已有 70 多個城市開展自動駕駛道路測試,13 個城市出台咗自動駕駛相關促進條例或地方性法例。其中,深圳於 2022 年率先出台《深圳經濟特區智能連網汽車管理條例》,明確咗智能連網汽車嘅准入登記、使用管理同意外處理規則,為全國提供咗立法範本。

意外責任釐定規則

自動駕駛意外責任釐定係法例體系中最受關注嘅核心議題。當前,唔同層次嘅規定呈現唔同思路:

地方性法例嘅責任主體順位制。截至 2025 年 4 月,已有 5 部地方性法例規定咗自動駕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嘅責任主體順位制。以深圳條例為例,有駕駛員嘅智能連網汽車發生意外,由駕駛員承擔責任;完全自動駕駛汽車喺無駕駛員期間發生意外,由車輛所有人、管理人承擔賠償責任;若因車輛缺陷造成損害,所有人、管理人賠償後可向生產者、銷售者追償。呢一模式將所有人、管理人列為第一順位責任主體,生產者、銷售者為第二順位。

專家學者嘅批評意見。法學界對呢一順位制提出質疑。有學者指出,呢項規定唔符合「人嘅責任」同「車嘅責任」嘅類型劃分,將本應由生產者、銷售者承擔嘅產品責任前置轉由車輛所有人、管理人承擔,可能引發技術創新同利益保護之間嘅失衡。

強制性國標嘅邏輯導向。2026 年 6 月报批嘅國家標準报批稿將 L3、L4 級自動駕駛嘅安全水平量化為可檢驗嘅技術指標,為意外責任嘅事實認定提供咗技術依據。專家指出,該標準喺銜接方面,配備 ADS 嘅自動駕駛汽車應符合道路安全法關於機動車嘅相關規定;L3 級駕駛員負有接管義務,係行車安全嘅最終責任者,傳統機動車意外責任規則仍可沿用。

2026 年關鍵進展

2026 年成為自動駕駛法例體系加速成型嘅關鍵年份:

自動駕駛系統全球技術法例獲批發布。2026 年 6 月,由中國、歐盟、美國、日本等共同牽頭制定嘅聯合國自動駕駛系統全球技術法例(ADS GTR)正式獲批發布,明確咗自動駕駛系統產品嘅核心技術指標,構建咗覆蓋全生命週期嘅法例框架。

自動駕駛系統強制性國標徵求意見。2026 年 6 月 16 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就《智能連網汽車自動駕駛系統安全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报批稿)公開徵求意見,擬將原有推薦性標準升格為強制性標準。

首個智能連網汽車「專用交通規例」實施。2026 年 7 月 1 日,公安部行業標準《智能連網汽車道路測試同示範應用安全通行規範》(GA/T2388-2026)正式實施,為 L3 級及以上智駕車輛制定咗全國統一嘅「行車交規」,要求變線超車至少提前 3 秒開燈、禁止連續變換 2 條以上車道等。

意見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