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零部件進口政策是指國家為規範和引導汽車零部件的跨境貿易,在關稅稅率、申報規範、強制性認證及進口許可等方面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規和行政措施的統稱。該政策體系旨在降低國內企業生產成本、保障供應鏈安全,同時在便利化通關與嚴格監管之間尋求平衡,以適應汽車產業全球化分工和國內高質量發展的需要。
汽車零部件的進口關稅整體低於整車,且近年來通過年度關稅調整方案持續降低關鍵零部件的進口稅率。
最惠國關稅(MFN)是絕大多數零部件適用的基準稅率。以常見的機動車輛零件為例,最惠國稅率為6%。懸掛系統(含減震器)及其零件的稅率同樣為6%。相比之下,汽車整車的進口關稅為 15%,零部件的關稅水平顯著低於整車。
進口暫定稅率是在最惠國稅率基礎上進一步降低的優惠稅率,用於精準支持國內產業發展。2025 年,中國對 935 項商品實施進口暫定稅率,其中包含汽車用電子節氣門、車用凸輪軸相位調節器、純電動或混合動力汽車用電動制動器等關鍵零部件。這一政策旨在降低國內先進製造業的生產成本,同時引導綠色低碳產業發展。乘聯會祕書長崔東樹分析指出,由於國產汽車零部件的比較優勢凸顯,放寬進口並不會對國內產業構成衝擊,反而能促進行業競爭與良性發展。
增值稅方面,汽車零部件進口統一適用13%的稅率,計算基數為到岸價與關稅之和。零部件進口不涉及消費稅。
進口汽車零部件的申報需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商品規範申報目錄》的規定,填報內容包括品名、用途、適用車型、品牌、零部件編號等要素。其中,零部件編號是核心申報要素,指汽車零配件實物的完整編號,依據 QC/T265—2004 標準編寫,不得填寫“無編號”。適用車型須具體到品牌和車型(如“適用於 TOYOTA 品牌皇冠車型”),而非籠統的“日產小轎車用”。
2021 年 12 月,海關總署廢止了 2006 年第 64 號公告,明確相關進口汽車零部件申報工作統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商品規範申報目錄》辦理,不再區分“生產件”和“維修件”採用不同的填報規則。這一改革簡化了申報流程,統一了監管標準。
部分汽車零部件進口需滿足CCC 認證(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 要求,涉及剎車片、安全帶、燈具、輪胎等安全相關部件。企業須提前向市場監管總局申請認證,或確認產品符合豁免條件,否則無法通關。
在進口許可方面,機電產品的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覆蓋部分汽車零部件,進口用戶需通過商務部系統申領自動進口許可證,提交營業執照、合同複印件等材料。汽車產品類進口在申報時需註明是否涉及品牌經銷授權或用於整車生產等具體情形。
涉及排放、噪音等環保要求的配件(如引擎、排氣系統),須符合中國相關法規標準,否則可能被退運或銷毀。中國明令禁止進口廢舊汽車零部件(如二手引擎、波箱等),進口商須確保貨物為全新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