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英文:ambulance)係指用於緊急醫療服務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援,專門用嚟運送傷病員嘅機動車輛。救護車具備駕駛室、醫療艙、雙向無線通訊裝置,以及必要嘅搶救、防疫或轉運設備。作為院前醫療急救體系嘅核心裝備,救護車承擔緊現場搶救、轉運途中緊急救治及監護等重要職能,係連接事發現場同醫院嘅生命通道。
救護車嘅概念最早可追溯至 18 世紀末嘅法國。拿破崙為救治戰爭中負傷嘅士兵,讓馬車裝載急救藥物同用品,呢種四輪馬車被稱為「ambulance」。1869 年,美國紐約貝爾維醫院首次將救護車用於民用日常救援。
1886 年汽車問世後,法國人率先將汽車改裝為救護車。1895 年,法國帕納爾埃魯索爾公司裝配咗一輛搭載戴姆勒發動機嘅救護車,並在車門上標有紅十字標誌,被公認為世界上最早嘅機動救護車。其後,隨住內燃機普及同兩次世界大戰嘅推動,救護車逐步從簡陋嘅「運輸工具」演變為配備專業急救設備嘅「移動急診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行業標準—救護車》(WS/T 292—2008),救護車按用途分為四種類型:
普通型救護車(A 型):為基礎處理、觀察同轉運輕症病人而設計同裝備,配備基本嘅急救醫療設備同藥品,適用於病情較穩定患者嘅轉運。
搶救監護型救護車(B 型):為救治、監護同轉運急危重症病人而設計同裝備,配備急救復蘇同搶救設備、心電監護除顫儀、呼吸機等,能喺現場或運送途中對危重傷病人員進行搶救。
防護監護型救護車(C 型):亦係負壓救護車,為救治、監護同轉運傳染性病人而裝備,具有負壓隔離功能,可減少醫務人員交叉感染風險。
特殊用途型救護車(D 型):為特殊用途設計同裝備,包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車、疾病控制專用車、血液運送救護車等。
喺各地管理實踐中,救護車通常按實際用途分為院前醫療急救類同非院前醫療急救類兩大類。院前醫療急救救護車僅限院前醫療急救機構配置,用於現場搶救同緊急轉運;非院前醫療急救救護車包括醫療照護轉運、醫療機構自備、疫苗冷藏鏈、血液運送等用途。
救護車作為特種車輛,受到嚴格嘅管理約束。根據《道路安全交通法》及各地管理辦法,救護車嘅配置需經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審核,車身標識同警燈警報器需符合國家標準,嚴禁出租、出借、掛靠或挪作他用。
2025 年 10 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六個部門聯合部署開展為期一年嘅非法救護車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打擊「黑救護」等違法違規行為,並通過全國救護車動態數據庫實現車輛資訊可追溯,救護車兩側噴塗二維碼方便公眾掃碼查詢所屬單位並投訴舉報。
喺配置方面,院前醫療急救救護車按照至少每 3 萬常住人口配置 1 輛嘅原則規劃,負壓救護車配置率不低於 40%。救護車一般行駛滿 50 萬公里或使用滿 8 年即應退出院前急救服務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