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停車,又稱佔道停車,係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利用城市道路(含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行人道等可供停車空間)劃設停車泊位,供機動車臨時停放嘅行為。佢嘅核心功能係利用道路剩餘空間,為短時間停車需求提供便利,係路外停車設施嘅有效補充。
| 優勢 | 負面影響 |
|---|---|
| 充分利用道路空間資源 | 降低道路通行能力,易引發交通擠塞 |
| 滿足短時間停車需求,方便出行 | 容易引發交通意外,增大道路盲點 |
| 對路外停車進行有效補充 | 佔用消防通道等應急空間,危害公共安全 |
| 佔用空間相對較少 | 影響城市道路環境景觀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以下區域禁止停車:
設有禁停標誌、標線嘅路段,人行橫道、施工地段。
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 4 米嘅窄路、橋樑、陡坡、隧道及距離上述地點50 米以內嘅路段。
公共巴士站、急診站、加油站、消防栓及距離上述地點30 米以內嘅路段(使用該設施嘅除外)。
此外,消防通道、行人道、盲人道、黃實線邊、路口以及騎壓路緣石等行為同樣屬於違停範疇。
規範停車須遵循“入位、順向、齊頭、守時”原則:
入位:車輛須完全停入泊位內,嚴禁越線、壓線。
順向:車頭須朝道路行駛方向或按箭頭指示停放。
齊頭:並排停放時車頭基本對齊。
守時:在限時泊位停車須按時駛離。
路邊臨時停車泊位實行差異化收費,透過價格槓桿引導“短停快走”,具體標準因地而異:
免費時段:通常夜間設有免費停放時段,如 20:00 至翌日 7:30。多數城市設30 分鐘內免費停放。
計時單位與限價:通常以15 分鐘為收費計時單位。核心區域幹道泊位首 2 小時內約 2 元/15 分鐘,24 小時限價 70 元;支路泊位約 1 元/15 分鐘,24 小時限價 30 元。
新能源汽車:部分地區對新能源汽車實行停車費折扣(如 9 折)。
違停處罰:對違法停車行為,交管部門可依法拍攝取證處罰,在嚴管區域或路段查處更為嚴格。部分城市實行“10 分鐘駛離免罰”等柔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