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車出行係指出行路線相同或相近嘅多位出行者,共同乘坐同一輛非營運小客車,分擔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嘅共享出行方式。其核心特徵係喺車主已有出行計劃嘅前提下,將車輛空餘座位分享畀同路人,而非為牟利目的專門提供運輸服務。
該定義需同商業化嘅網約車、專車嚴格區分——拼車車主唔以牟利為目的,車輛按照車主自身出行意願行駛,乘客僅順路搭乘。根據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嘅指導意見》,私人小客車合乘(即拼車、順風車)唔屬於道路運輸經營行為,唔納入道路運輸行業管理範圍。
按出行目的同距離,拼車可分為三類:
上下班通勤拼車:最常見嘅形式,工作日往返於居住地與工作地之間,有固定路線同時間規律。
節假日長途拼車:春運、國慶等假期返鄉或返程,彌補公共交通運力不足。
旅遊拼車:長途旅行場景,如前往西藏、雲南等地嘅結伴出遊。
各地政府指導意見對拼車嘅合規邊界有明確界定。以廣東江門市2025年施行嘅《關於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相關問題嘅指導意見》為例,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方屬合法嘅私人小客車合乘:
費用性質:分擔費用僅限於燃料成本同通行費,無起步價,單次里程費用不得超過當地巡遊出租車續程價嘅50%;
接單頻率:有償合乘每日唔超過2次,免費互助唔限次數;
車輛要求:7座以下非營運性質私人小客車,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
平台規則:通過合乘信息服務平台事先發布出行信息,同一行程僅喺同一平台發布。
超出上述界定範圍,以拼車名義變相從事非法營運嘅,由交通運輸部門依法查處。
自2014年嘀嗒拼車業務上線以來,拼車出行已形成規模化、平台化嘅營運模式。合乘信息服務平台整合供需信息,需落實實名註冊、駕駛員背景審查、投訴處理等安全主體責任。
2026年春運期間,順風車出行預計承載2億人次,平台合乘需求首次突破1億單,同比增長超40%。拼車出行已成爲城市公共交通、私人小汽車之外嘅“第三種出行方式”嘅重要補充。
合規化監管持續收緊:各地陸續出台細則,限制接單次數同費用標準,嚴打以拼車名義變相從事網約車營運嘅行為。
平台生態完善:合乘平台功能日趨豐富,如“站點拼車”優化路線規劃減少繞路,順風車榜等功能增強社群互動。
交通體系互補:拼車同網約公交、定制公交等新興業態共同構成城市多元出行生態,喺降低通勤成本、緩解交通擠塞、減少碳排放方面發揮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