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建議混合使用新舊冷卻液,因為唔同品牌或型號嘅冷卻液喺化學成分、添加劑配方同性能指標上都有明顯差異。混合使用可能會產生沉澱物、令沸點下降或冰點上升,影響冷卻效率,甚至堵塞水箱管路或加速金屬部件腐蝕。需要補充冷卻液時,應優先選用同原廠規格相同嘅產品,並喺引擎冷卻後,將液位維持喺儲液壺MIN同MAX標記之間。緊急情況下,可臨時加入蒸餾水(只適用於有機酸型冷卻液),但應盡快完全更換新冷卻液,以確保系統穩定。定期檢查冷卻液狀態,並按車輛手冊建議週期作完整更換(通常每2年或40,000公里),係維持引擎健康嘅關鍵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