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使用轉向燈必須遵循「上右、下左」原則:將撥桿向上推會啟動右轉向燈,向下推則啟動左轉向燈,並且應按不同駕駛場景提早 3 至 5 秒操作。轉線時,必須按方向預先打相應轉向燈——例如向左轉線時打左轉向燈,並在檢查相鄰行車線確認安全後完成動作;超車前打左轉向燈,完成超車後再打右轉向燈返回原本行車線。轉彎時,應在距離路口約 30 米前啟動轉向燈——左轉用左轉向燈,右轉用右轉向燈。進出高速公路時,匯入主路前打左轉向燈,離開時打右轉向燈。駛入迴旋處時毋須打轉向燈,但離開迴旋處前必須預先打右轉向燈。靠向路邊停車時打右轉向燈,起步時打左轉向燈並檢查後方路面情況。喺特殊天氣情況下,應延長轉向燈閃爍時間,以提高可見度。轉向燈係車輛之間重要嘅溝通工具;標準使用可以顯著提升行車安全,避免因訊號不清而引發交通意外。司機應養成適時打燈、準確操作、用後關燈嘅良好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