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燈同高燈唔可以同時使用,主要原因在於兩者嘅設計功能同使用場景有根本分別,同時開啟可能造成嚴重安全隱患。霧燈係專為低能見度天氣而設,燈光具備極強散射同穿透特性,主要用於短距離路面照明同提醒周邊車輛;而車尾霧燈嘅高亮度紅色光源,喺霧或霾入面更容易俾後方車輛識別。高燈則用於冇街燈道路上嘅遠距離直線照明,光線集中而且強度高。如果喺霧天同時開高燈,光線會被霧中水點反射而形成漫反射,反而喺前方產生光幕現象,令能見度明顯下降。另外,霧燈同高燈一齊使用會令照明過強,唔單止無助改善視野,仲會對迎面或前方司機造成眩光,增加判斷錯誤風險。根據交通規例,當能見度低於 200 米時,必須關閉高燈並開啟霧燈,同時車速應控制喺每小時 60 公里以下,並保持超過 100 米安全跟車距離。正確做法係:霧天只配合低燈使用霧燈;如果能見度低於 50 米,亦應同時開啟危險警告燈,並盡快離開高速公路。日常駕駛要特別注意:喺天氣晴朗或夜間照明良好時,嚴禁濫用霧燈,以免干擾其他道路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