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燈應該喺能見度低於200米嘅惡劣天氣情況下使用,包括大霧、大雨、落雪、沙塵暴或冰雹,或者夜晚沒有街燈時使用。具體操作需要按能見度水平調整:當能見度介乎100至200米,應開啟霧燈、近光燈同示寬燈,車速不應超過60 km/h,並保持100米跟車距離;當能見度介乎50至100米,車速應降至40 km/h以下,跟車距離不少於50米;如果能見度低於30米,應開啟霧燈同危險警告燈,並將車輛靠路邊停下。設計方面,前霧燈採用高穿透力黃色光源,協助司機辨識路面並提示迎面車輛;後霧燈則採用高強度紅光,提醒後方車輛保持距離。要注意,晴朗天氣下不應濫用霧燈,以免強光干擾其他司機視線;而開啟後霧燈時,必須同時開啟前霧燈。燈光控制通常透過軚盤左側旋鈕或儀錶板按鈕操作,司機應喺操作前熟悉車輛配置。另外,低能見度情況下嚴禁使用高燈,以免光線被水點或霧氣反射,加劇視線受阻。正確使用霧燈係安全駕駛嘅關鍵一環,應配合車速控制同距離管理,形成完整安全系統。